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 ,绿色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 、重庆知结合各地工作实际,市城设委实施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乡建编制工作 ,
关于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关于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关于联系地址 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关于邮 编 :400014
关于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关于2016年6月29日
关于三、编制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建筑节能建筑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绿色其中 ,重庆知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两江新区、规划目标、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高新区 、万盛经开区、经开区、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
二、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年度目标任务分解 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。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。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
